1、 醫療廢物運送應當使用專用車輛。車輛廂體應與駕駛室分離并密閉;廂體應達到氣密性要求,內壁光滑平整,易于清洗消毒;廂體材料防水、耐腐蝕;廂體底部防液體滲漏,并設清洗污水的排水收集裝置。運送車輛應符合《醫療廢物轉運車技術要求》(GB19217)。
2 、運送車輛應配備:(1) 本規范文本(2)《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醫療廢物專用)(3)《醫療廢物運送登記卡》(4) 運送路線圖(5) 通訊設備(6) 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及其管理人員名單與電話號碼(7) 事故應急預案及聯絡單位和人員的名單、電話號碼(8) 收集醫療廢物的工具、消毒器具與藥品(9) 備用的醫療廢物專用袋和利器盒(10) 備用的人員防護用品。
3 、圖形和文字標識:(1)醫療廢物運送車輛必須在車輛前部和后部、車廂兩側設置專用警示標識;(2)運送車輛駕駛室兩側噴涂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的名稱和運送車輛編號。
4 、醫療廢物運送車如需改作其他用途,應經徹底消毒處置,并經環保部門同意,取消車輛的醫療廢物運送車輛編號,按照公安交通管理規定重新辦理車輛用途變更手續。
5、 醫療廢物處置單位應當根據總體醫療廢物處置方案,配備足夠數量的運送車輛和備用應急車輛。醫療廢物處置單位應為每輛運送車指定負責人,對醫療廢物運送過程負責。
6、運送頻次:對于有住院病床的醫療衛生機構,處置單位必須每天派車上門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對于確實無法做到日產日清的有住院病床的醫療衛生機構,應按本規范要求處理。對于無住院病床的醫療衛生機構,如門診部、診所,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至少2天收集一次醫療廢物。
7、運送路線:盡量避開人口密集區域和交通擁堵道路。
8、經包裝的醫療廢物應盛放于可重復使用的專用周轉箱(桶)或一次性專用包裝容器內。專用周轉箱(桶)或一次性專用包裝容器應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