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運送(Transportation)指醫療廢物運送者(通常也為處置者)采用專用車輛(或特殊情況下,經批準可使用船只)按照本規范的要求,將醫療廢物從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直接送至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的集中處置場所的過程。
2、暫時貯存( Temporary storage)指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和處置單位將運達的醫療廢物存放于本單位內符合特定要求的專門場所或設施內的過程。
3、 交接(Hand over)指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將暫時貯存的醫療廢物移交給廢物運送者,并與運送者在《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醫療廢物專用)上簽字確認的過程。
4、 周轉箱(桶)(Transfer container/barrel)盛裝經密封包裝的醫療廢物的專用硬質容器。該容器用于醫療廢物運送車運送醫療廢物,使經包裝的醫療廢物不直接和車輛廂體接觸或直接暴露于外環境,或在發生包裝袋破損時起到防止廢物污染車廂和外環境的作用。
5、 包裝袋(Packing bag)用于盛裝除損傷性廢物之外的醫療廢物的初級包裝,并符合一定防滲和撕裂強度性能要求的軟質口袋。
6、 處置(Disposal)指醫療廢物處置單位按照規定的技術措施和要求,對醫療廢物進行安全無害和減量處理的過程。
7、 高溫熱處置技術(High temperature disposal)本規范是指高溫焚燒、高溫熱解焚燒及其他類似的固體廢物處置技術。
8、 最終處置(Final disposal)指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將經無害化處置后的醫療廢物及其殘余物進行安全填埋的過程。